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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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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由原省化工厅申请,1999年11月18日经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在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的省属第032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许可职业(工种)共34个。鉴定级别分别为初、中、高、技师四个级别。鉴定职业(工种)基本涵盖化工行业常用工种,鉴定级别基本满足企业鉴定需求。鉴定所依托山东化工技师学院设立,依靠化工企业和学校的工程技术力量和师资,可面向全省石油化工、有机...

培训鉴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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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学生须知
添加日期:2025/4/17 8:37:14 来源:培训鉴定处 浏览次数:9431次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学生须知

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职业技能等级原则上分为5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五级至一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学院作为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号Y000037009903),可面向在校学生开展认定。具体职业及等级见下图。

2.证书效力

根据鲁办发〔2019〕9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关待遇。

学院坚持实行双证毕业制度,即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在获取毕业证书的同时,必须考取以职业能力为基础要求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报考条件及时间

报考职业及等级:根据《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报名考试的职业必须与所学专业有对应关系,职业等级与注册培养层次有对应关系。

报考时间: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原则上在学籍注册培养层次所属年制最后一年的第一个学期可初次申报对应培养层次的职业技能等级例如“3+2”学制,在第5学期初次认定中级工,第9学期初次认定高级工;注册三年制高级工班学生在第5学期直接考取高级工。

4.考核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仅限技师)。理论知识考核采取机考,技能操作考核按工种不同分别采用技能笔试、仿真操作、实际操作等考核形式进行,时间按各职业(工种)有关要求进行;综合评审(仅限技师)由考评专家组根据申报人员的论文(技术总结)进行审核及现场答辩,并依据其工作业绩确定综合评审成绩。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仅限技师)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报考程序

学生将报名资料和费用交班主任统一制表上报培训鉴定处,接到通知考试时间后,凭准考证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证书,原则上不单独组织补考。

6.证书查询网站

1)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https://www.sdosta.org.cn/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 http://zscx.osta.org.cn/

6.证书领取

原则上在校生的技能等级证书由班主任统一领取发放,已离校或毕业的学生凭个人有效证件领取证书或由他人代领,若代领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被领取人身份证。

7.补考

    初次认定成绩合格不合格,只可报名参加一次补考,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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