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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快递用途房屋租赁招募公告
 
日期:2026/1/29 8:00:00 浏览次数:545
 


一、公开招募说明

    出租人:山东化工技师学院

    承租人确定方式:公开招募

    本招募是事业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领域业务。

二、房屋情况、用途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目前在校学生约8400人。为了更好地给学生提供服务,满足学生日常需求,便于学生的生活,现拟对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部分房产对外出租,专用于快递业务,服务主体自负盈亏。

出租房产坐落于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东路5008号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学生餐厅东南,套内面积74平方米,年租金评估值6万元。

房产出租后用途仅限于快递业务。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学院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承租人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三、对承租人的要求

1、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应合理使用房产严禁破坏建筑主体和危害建筑主体安全的行为发生,承租人可按照经营需要自行进行装饰装修,费用自理,装饰装修方案须报学院批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需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学院正常管理,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一切均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在建设和经营过程当中,必须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防火和安全,须和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承诺经营过程当中零安全事故。

3、承租人须与各家快递公司网点签订合作协议,代理集中配送服务。签约的快递公司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流物流公司:中通、申通、圆通、百世、韵达、顺丰、京东、EMS、天天等。

4、承租人需不断优化末端配送效率,能以产品化的方式对接快递公司,从而持续优化师生服务体验,能提供相关产品说明。

5、业务总体要求

(1)快件投递时间不应超出承租人承诺或约定的时限。

(2)承租人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

(3)承租人应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

(4)承租人在安排营业时间等方面,以及在收寄、投递、查询、投诉处理等环节,充分考虑学校师生的需求,并悬挂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

(5)免费为师生提供取件服务,在手机APP端提供快递查寄取功能,减少放学时在驿站扎堆取件情况。

(6)配备必要的电子服务设施,其中包括:电脑、智能手机、OCR入库巴枪、寄件面单打印机、室内室外监控器、智能高拍仪、刷脸实名自助寄件机、蓝牙小票打印机以及其他的必要电子服务设施。

(7)根据校园内布局,方便师生取件,合理设置自助快递柜,费用自理。

(8)承租人须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各项要求,对物件进行必要的消毒。

(9)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消防和监控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经营范围内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修维护,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10)配备必要的物料耗材,其中包括货架、绿色回收箱、包装袋等。

(11)快递从业人员上班期间须统一着装,文明礼貌服务,做好驿站防疫工作,包括快递消毒、体温测量、人员进出站记录等。

(12)承租人自行承担水、电等费用,依据经营用水、电价格,每季度按实际用量向学院缴纳。

(13)承租人负责快递中心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无污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6、业务车辆要求

承租人和快递公司的运送车辆须遵守校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接受学院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运送车辆宜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灵活配置,统一标识,并符合学校安全卫生要求,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和指定路线行驶,保障校园秩序和交通安全。

7、业务质量管理要求

(1)作业规范:承租人应识别快递服务的过程,并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和完备的作业规范。

(2)服务承诺:承租人应在营业场所公示或其他方式向学校师生公布其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应至少包括: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赔偿、投诉处理、附加服务的承诺。

8、验视要求

(1)收派员应要求用户如实告知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承租人可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承租人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2)验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查验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符合国家禁限寄规定以及是否与快递运单上所填的内容相符;

②发现禁限寄物品,应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

③发现限寄物品,应告知寄件人处理方法及附加费用。

(3)特殊情况

① 经验视,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

②承租人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

9、作业安全要求

在营业场所收寄时,承租人应:

(1)告知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费用、物品禁限寄规定等。

(2)为用户提供基本的用品用具。

10、投诉处理要求

(1)承租人应提供投诉的渠道,并通过各种方式告知用户。

(2)承租人应按照服务承诺和约定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对用户投诉进行统计和分析。投诉处理回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非投诉人同意,不应公开投诉人个人信息。

11、合同期满事宜

合同期满,如承租人不同意续签或经院方考核评价“不合格”不能续签的,承租人应在院方下发合同终止通知后7日内腾退场地,并撤离承租人投入的可移动资产。

12、其他要求

(1)承租人在建设和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相关标准,提供服务,并建立管理制度。承租人不得有欺诈行为,确保安全运营;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正常运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2)承租人所有活动不得违反国家和校方规定,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管理,自觉履行合同条款,兑现合同承诺,为师生做好全方位快递服务,如出现服务较差、投诉等严重影响学院声誉的问题,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承租人应爱护学院财产,负责房间设施的正常维修保养;保持学院资产、消防设施及电器设备功能正常使用,并保证在合同期满时如数交还学院,否则照价赔偿并接受相应处罚。

(5)承租人作为快递中心经营责任人,应对本快递中心的安全问题负总责,自觉接受当地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大队等监督检查,并负担相关的费用,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6)合同期间,承租人不得整体转租或转包他人,否则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将追究承租单位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快递中心的租赁经营权,并没收保证金。

四、合同期限和缴费方式

1.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缴纳方式

在确定承租人后15日内全额缴纳首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每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按合同约定缴纳。

2.合同期限:3年(每年按365天计算),合同签订采用“1+1+1”模式,每年服务期限结束前一个月根据租赁公告、响应文件及本合同对承租人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任一学年考核若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同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运营原因或在其服务过程中经过学院考核认为其不合格的,学院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承租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服务期内遇上级部门管理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学院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业务保证金

在确定承租人后7日内按首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的10%一次性交清。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按合同约定退还。

五、入校方式

意向方入校办理招募报名、开启应答文件事宜,须履行访客预约程序。

方法1:来访前,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公众号,进入“掌上校园”,登记本人信息及被访人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方法2:意向方于高铁新区校区校门口现场扫描访客预约二维码,登记本人信息及被访人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注:被访人统一填写为“财务资产处”、电话统一填写为“16325823567”,待被访人审批完毕方可入校。

意向方访客预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天,如意向方报名和应答文件开启访客入校间隔超过1天,须各自提交访客预约。

意向方入校后应严格遵守学院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意向方负责。

六、意向方报名条件、方式、时间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方经营范围需包含快递收发等相关业务且具备有效期内的枣庄市区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募;意向方负责人不得系学院教职工或其配偶、直系亲属等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报名方式

高铁新区校区图书综合楼701室现场报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枣庄市区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验。

意向方须先报名后编制应答文件,因意向方未报名即编制应答文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意向方承担。

报名后,意向方须缴纳招募保证金2000元至学院账户,户名:山东化工技师学院,账号:37001646844050148990,开户行:建设银行滕州支行。并备注:高铁新区校区快递用途房屋租赁招募。

招募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须与报名意向方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学院将按照程序办理退费。应答文件正常开启后,学院将按照程序退还招募保证金。

(三)报名时间

2026129日至2026241130分止。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632-5823116

七、意向方踏勘现场时间、地点

2026249时至1130

高铁新区校区学生餐厅东南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263206691

八、应答文件内容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枣庄市区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纸质版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代理人手机号码);关于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报价承诺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纸质版2000元招募保证金缴纳回单或截图;第一次报价单(报价低于年租金评估值报名无效)。(以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应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装订成册,密封,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招募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封套须标注招募名称、意向方名称等,密封处需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所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纸质版开户信息专用于退还应答保证金,须清晰可识。

九、应答文件递交、开启

递交时间:20262415时至1530

开启时间:2026241530

地点:高铁新区校区图书综合楼702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竞价

应答文件开启后立即组织有效报名意向方开展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报价,如果等于第一轮报价则视为最终报价。若第二轮最高报价相同,报价相同的意向方继续下一轮报价,直至最高报价唯一。

注意事项:

1.未取得承租权意向方的保证金,自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取得承租权意向方的保证金, 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报名不予接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应答文件的;

2)意向方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募公告认可的情形以外,承租人不与学院签订合同的;

4)意向方与学院、其他意向方恶意串通的;

十一、备案

承租人须于招募结果公示结束后20日内向枣庄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逾期不办理备案者,学院有权取消其承租权,不予签订合同。

十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5263206691

十三、监督投诉

对招募结果存在疑议的意向方,请在公示期内(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提出书面质疑申请书。

联系电话:0632-58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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