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规划
为明确“十五五”时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任务,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提质增量,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持续优化,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五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提出新课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面临挑战;人才发展活力、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收入分配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劳动者增收压力较大;多元化用工模式对劳动者权益维护带来新挑战。“十五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要深刻把握发展大势,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宏伟目标,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人民群众在就业、社保、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期盼,实干笃行,奋勇争先,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十五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政策和服务高品质供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与结构优化、社保体系公平统一与可持续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需求精准适配,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除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人力资源活力和就业创业内生动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政策统筹调控和兜底保障职能,补齐民生服务短板。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与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建设,提升风险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主要目标
建设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结构优化、就业供求平衡、就业服务优质、就业环境友好的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份,就业保持总体稳定。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打造更富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生态。工资收入分配体系更加公平完善,劳动领域治理能力有效加强,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份
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建设具有山东特色优势的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份。
(一)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就业支撑计划,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和民营经济就业主体作用,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健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完善稳就业政策工具箱,推动财政、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健全就业影响服务保障机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开展用工需求、转岗需求调查分析,及时制定服务保障方案,优先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与项目,组织实施就业岗位与职业能力更新工程,积极提升就业质量。强化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健全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机制,推进建设山东省就业指挥中心,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
(二)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
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持续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施青年留鲁来鲁高质量就业创业工程,推进各高校全面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有效衔接离校前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扩大人员输转力度,培育壮大特色人力资源(劳务)品牌。加大女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型就业环境。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推进城乡就业高质量统筹发展
围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就业协同增长,打造县域就业新模式。健全“5+5+1”城乡就业支持和服务体系〔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机构(站点),高校毕业生、农村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重点关爱人群五类群体,一体化“数智服务”模式〕,推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就业公共服务标准,扩展就业创业政策城乡惠及面,积极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向城乡劳动者覆盖。健全农村务工人员市民化服务制度,建立城乡双向就业创业制度,推动外出进城与返乡下乡双向就业创业,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
(四)推进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深化提升“创业齐鲁”行动,以“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为引领,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完善创业陪跑工作机制,打造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的创业生态体系。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和创业需求,促进“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加强创业载体管理,发挥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技术品牌、行业话语权和产业链带动优势,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创业孵化平台。推进创业街区长效发展。充分释放各类活动效能,定期举办创业大赛,开展创业赋能提升行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实施灵活就业“向新向智向优向高”发展行动,推进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加强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建设,推动零工市场建设规范化、服务流程标准化。
(五)完善就业支持和服务体系
深化“社区微业”模式,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融合建设,打造更多“家门口”就业服务场景。贯穿全年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民营企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活动。完善推广直播带岗模式。推动职业指导工作室建设,拓宽职业指导服务覆盖面,培育打造职业指导特色服务品牌。深化“乐业山东”公益基层行系列活动,提升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家政服务业就业扶持力度,深化家政劳务对接行动,引导更多劳动者进入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增收。实施银发经济发展与银发人力资源开发“双银”助力行动,有效开发大龄老龄人力资源。大力推行数智就业服务模式,加快数智就业服务区建设,拓展“人工智能+就业”应用场景,做优“数惠齐鲁·乐业山东”就业服务品牌。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建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云库房”,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一站式”办理、数据资源“一体化”应用。
(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构建覆盖全产业链、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加强骨干企业梯度培育,打造“头部引领、骨干支撑、中小协同”的产业格局。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强链兴业”专项行动,面向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提供嵌入式服务,提升重点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平台布局,增强要素集聚与辐射能力。强化区域协作,促进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服务托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推行信用、智慧与协同监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深入实施"技能兴鲁"行动,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
围绕“技能山东”建设,持续深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一)塑强新时代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
聚焦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力量,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组织实施以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齐鲁人才工程高技能人才项目为引领的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分层次选拔培育优秀技能人才,构建完善领军人才梯次培养体系。支持企业、院校依托领军人才建设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世赛省级集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平台,发挥领军人才在技艺攻关、创新创造和传技带徒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构建人社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体系,引导鼓励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劳动者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技能培养供给侧与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性匹配,促进培训市场良性发展。深化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塑强“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聚焦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康养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构建多元互补的培训载体平台,打造贯穿全职业生涯的技能培训体系,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三)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
推动技工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衔接,促进技工院校合理布局,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完善全日制、非全日制、社会培训等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推进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技工院校培养更多一专多能人才。全面推动“人工智能+技工教育”,强化人工智能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的有机融合,培养壮大适应数字化转型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持我省技工院校争创全国优质技工院校,申办全国技工教育优质专业。实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培育一批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鼓励学校、企业共建共管“校中厂”“厂中校”。强化国际合作交流,支持技工院校服务山东企业海外发展需要,构建“校随企出”的培养模式,助力推进“一带一路”技能筑梦行动。支持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训练院建设。
(四)构建评价、激励、使用协同联动的技能人才发展体系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着力推动评价模式创新、资源整合,面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不断扩大评价覆盖面,全面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有序推进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选取社会需求量大、技术标准成熟的职业,开展社评组织全省联考。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系统规范开展行业技能人才评价。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贯通通道,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激励制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励广大技能人才扎根岗位、建功立业。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指导企业将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引导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办法,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健全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动态发布机制。
(五)打造“技能兴鲁”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为引领,以省、 市、县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打造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技能兴鲁”省级行业赛竞赛品牌。加强集训基地建设,鼓励各市建立适合地方发展的市级竞赛基地,遴选建设一批世赛省级集训基地和重点集训基地,争取更多世赛国家级集训基地在我省落地。聚焦世赛、国赛,加快培育选手、教练、裁判和专家团队。强化竞赛成果转化,依托骨干技工院校和竞赛集训基地建设“竞赛成果转化中心”,推动竞赛标准向教学与评价标准转化,促进竞赛创新成果向产业一线转化。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基金管理,提高待遇水平,不断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公平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
(一)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政策执行。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金省级管理,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等补助居民参保缴费,规范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扎实做好为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和待遇发放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健全失业保险制度
建立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巩固提升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质效,强化基金省级统一集中管理,完善基金责任分担办法。强化保生活功能,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等待遇。拓展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渠道。
(三)健全工伤保险制度
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深入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规范政策理解与适用,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适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缴费基准额浮动政策,持续优化商业保险机构委托办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落实浮动费率政策,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职业伤害预防靶向治理。全面推进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工伤康复工作机制,积极发挥重点联系城市作用。
(四)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和保值增值
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优化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宣传“五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优化监管系统,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加强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管,落实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年金基金安全规范投资运营。
(五)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引导更多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稳步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畅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渠道。规范审核养老金领取条件,及时核定退休待遇,安全规范做好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险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强化数据治理,加强全流程业务管控,推动构建社会保险业务大管控体系。
五、健全人才培养开发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完善党管人才工作落实机制,培育壮大战略人才力量,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各类人才扎根齐鲁、实现价值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加快引育高层次人才
构建适应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机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办好人才创新发展大会暨“海洽会”。优化实施各类人才项目,加大柔性引才用才工作力度,引导领军人才以多种方式服务产业发展、服务梯队建设。实施齐鲁伯乐引才奖励计划,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建立健全专家服务基层需求对接机制、专家服务基地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企业服务需求端+人才资源供给端”相衔接的专家服务新格局。
(二)打造北方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区
实施新一轮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完善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青年人才支持体系。推进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建设。实施青年人才招引延链行动,构建全链条人才引育模式,围绕重大项目、标志性产业链人才需求,做好青年人才的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优化提升“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建设山东青年人才网,健全青年人才来鲁岗位精准匹配机制和实习实践保障机制,畅通海内外青年人才来鲁渠道。充分发挥博士后科学基金作用,优化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博士后出站接续培养,健全博士后全链条支持机制。加快在重点学科、重点产业的博士后平台布局力度,深化博士后平台稳定合作,吸引优秀博士后向科研、产业一线集聚。提升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影响力,加大对博士后创新项目、初创企业等扶持力度。打造“博聚齐鲁 智惠未来”博士后交流活动品牌,形成博士后联谊交流的常态机制。加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扩大“海聚山东”引才聚才能力,建立覆盖留学人员全周期、数字化、一站式服务体系。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政策。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结合,持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牢固树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体系。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动态调整职称专业。健全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探索实施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优化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和工作机制,开展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探索在工程技术等领域推行职业资格双边互认。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数智化、绿色化能力提升培训,培养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落实加强工程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数字技术人才培育。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四)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推进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岗位管理模式。完善竞聘上岗制度,规范聘用合同管理,推动择优聘用人员。优化公开招聘工作,改进方式方法,严格程序要求,增强招聘工作科学性。加强人员考核管理,推动重点行业建立分级分类差别化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落实培训制度,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支持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按规定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拓展优秀人才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双向流动渠道。
(五)持续提升人事考试核心竞争力
健全标准化、精细化考务组织体系,加强省、市人事考试基地建设,建设一流考试机构,确保各类考试平稳有序组织实施。加强命题基础研究,深化命题协作机制建设,强化命题专家队伍“建、育、管”,提升命题科学化水平。加快考试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探索“人工智能+人事考试”场景化应用,增强大数据处理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六)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
规范组织实施各类评比表彰活动,依法依规推荐评选,确保人选质量,提升活动质效。健全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完善待遇落实政策措施。提升表彰奖励工作数智化水平,实现动态管理、精准保障。强化管理服务,实施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考察交流等项目,完善走访慰问常态化机制,增强表彰奖励获得者礼遇尊崇。加大表彰奖励制度、评比表彰活动和先进模范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优化企事业单位工资分配体系,促进劳动者增收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收入分配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劳动者收入合理增长。
(一)推动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推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水平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深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工资合理增长。推动在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等行业协商行业最低工资,引导工资分配向一线岗位、苦脏险累岗位倾斜。完善企业薪酬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信息服务,提升服务针对性时效性。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报酬重点调查,加强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严格规范各层级企业薪酬管理,强化薪酬业绩联动机制。加大科技人才、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完善体现技术技能要素价值的分配制度。
(二)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绩效工资水平决定和增长机制。落实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加大基层一线工资政策倾斜力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稳步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成果。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健全事业单位工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落实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
(三)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以技能人才、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完善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扶持体系,提高就业匹配度和收入水平。引导地区、行业、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类别、不同技能等级技能人才起点工资、工资增幅等。聚焦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康养照护等领域,紧盯新动能、新职业技能人才缺口,引导劳动者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竞赛)、参与研发等多渠道提技增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通过落实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帮助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增收。
(四)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
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管人员必须管欠薪”,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创新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方式,着力健全治理欠薪制度体系。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推广设立农民工“安薪之家”,深化“安薪项目”和劳资专管员职业化建设。探索扩大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监管范围,创新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监管智能风险评价模型。坚持重点领域、重要节点超常规治理,有力震慑和惩治欠薪行为。
七、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深化劳动关系领域改革创新,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体系
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探索劳动关系改革创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机制。深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强化企业用工指导与监管。完善集体协商制度,深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提升集体协商质效,切实发挥集体协商在推动工资增长、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引导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指导企业依法裁员,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二)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治理水平
深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探索通过市场化治理路径加大预防调解服务供给。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因地制宜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进一步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大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等案件处理力度,切实保障重点群体合法权益。加强调裁审执衔接,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常态化发布裁审典型案例,推动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实施“慧裁·齐鲁”行动计划,推动仲裁案件“一网通办”“一网监管”“掌上可办”。创新“调解仲裁+就业帮扶”,实现信息互通、活动联动、服务协同。强化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办案力量扩面提质。研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标准,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用好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立案调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超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维护。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纠治非法职介、就业歧视、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日常监管,提升智慧监察水平,推动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一案多查”,开展案件评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行业管理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和水平。
(四)构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建设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提升劳动关系动态处置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优质的劳动关系服务。鼓励引导企业积极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师,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能力水平。指导各地有效预防、及时稳妥化解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八、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提高人社服务群众满意度
聚焦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构建覆盖全民、普惠均衡、智慧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一)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数智化一体化水平
持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公共服务标准与政策衔接,开展标准化实施效果评估,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数字人社建设行动。建设“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行精准化、智能化服务,逐步形成以平台化办理、在线化服务、智能化监管、数字化决策为主要特征的人社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强数据共享汇聚和分析应用,推进数字赋能业务工作。加强12333智能化、一体化、多元化建设。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一体化推进机制,深化跨业务协同联动、资源统筹、流程衔接,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综合服务效能。
(二)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
健全人社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压减申请材料、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工作,强化基层窗口服务效能。推进政务热线平台办理“两降一提”工作,巩固提升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量。深入挖掘人社服务工作亮点,强化典型宣传,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持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
九、积极服务重大战略落地实施,精准赋能区域协调发展
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主动服务全省区域发展格局,聚焦就业优先、社会保障公平可及、人才创新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点任务,强化区域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协同,促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优势。
(一)全力推动国家及省级重大战略、重大政策落地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大对于产业基础薄弱乡村地区的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各级积极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举办人才引领乡村振兴创意对接活动,引进全国优质乡村振兴创新成果在山东落地转化。以就业援助和人才交流合作为重点,高质量推进人社对口支援工作,做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围绕促消费、民营经济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强化用工服务保障和人才支撑,落实落细援企惠民政策,全面助推居民消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业扩能提质。
(二)立足职能精准赋能区域协调发展
加力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加强与黄河流域省份对接合作,扎实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人社领域落地落实。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定期组织青年人才招引活动,支持德州市融入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协同发展。支持烟台市建强人才集聚节点,助力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示范城市。推进省内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加强对革命老区、黄河滩区、资源枯竭地区等的倾斜,增强就业承载力与内生动力。支持临沂聚焦革命老区重点群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支持济青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推动济青高层次人才互认互通。
十、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推进规划落实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健全保障措施,强化监测评估,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一)深化法治建设
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系,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案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规划重点任务落实。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更好发挥财会、审计、统计监督效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科学研究工作,强化基础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加强宣传引导,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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